我们是平昌县政法街金泰帝景小区住户。正式入住前,冒出一家物业公司强制对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从2013年至今,四年了,感觉物管费的收费标准还是那么多,每平米每月1.2元,真高啊!同时物业服务质量还是那个样,真差啊!
非常负责任的说,金泰帝景小区,除了因为地理位置高所以显得楼很高外,小区内的其他服务简直一塌糊涂:没有供业主休闲的场所和座椅,没有什么绿化地,房子四周的空坝子里人的脚能去的地方全被划上了白线用于停车收费,请的几个年龄已是风烛残年的老头保安除了在小区门口拦车收费外,其他的简直没有看见为业务提供一丁点的服务。
试问,这样的物业服务公司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全体金泰帝景小区的业主联合起来,为业主的合法权益呐喊吧!
在此,在县委政府和县纪委大力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当口,问负有监管职责的一些单位和部门几个问题,衷心希望用纳税人钱的那些大爷部门不吝赐教,用自己的党性、人格和良心来耐心细致的、负责任地为我等屁民解答问题。
第一,如果业主没有指定或者要求某家物业公司的话,谁有权力安排或者批准这家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服务?
第二,物业管理费收费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那个单位和部门负有监管职责?
第三,小区内的消防通道是否可以由物业公司划线后变成停车位,对外停车收费,收的停车费是否该用于物业管理的必要费用支出,并用于补贴业主?
第四,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到底是哪个部门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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