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昌县森林公安局组织召开定期学习会,对当前全省正开展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再次学习,特别是对照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权力;森林资源类行政处罚17项、野生动物、植物类行政处罚14项、森林防火类行政处罚10项、自然保护区、湿地及森林公园类行政处罚15项、防沙治沙、血吸虫防治及退耕还林类行政处罚8项行政执法权力新规定逐条学习理解,并结合工作实践,开展大讨论大交流,使每个民警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为下一步贯彻实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进一步规范执法标准,提高森林公安民警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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