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仁寿城区一行驶的小货车中,两辆崭新的共享单车居然被车主放在车厢中拖走......仁寿县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共同介入此事展开查处。
在县交巡警大队第五中队,执法人员很快便查询到了当事小货车的相关信息。经查证,该小货车车主为郭某某,系仁寿县方家镇东升村人。执法人员在进一步确认车主信息后,立即奔赴方家镇,并联系当地派出所协助办案。
二十分钟后,在方家派出所,执法人员传讯了郭某某。
经过传讯,车主郭某某承认确实用自己的小货车将城区两辆共享单车拖到了方家镇,一辆扔在了场镇街上,一辆扔在了乡村路边。就郭某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他进行了教育。
郭某某说,自己当时看到单车很新鲜,就想拿回家体验一下。觉得自己也是付了押金的,认为自己是可以带走的。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教育,郭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据了解,我县目前(截止5日)共投放了2880辆共享单车,除了企业在技术层面的管理制约,必要的行政管理手段也将跟上。根据单车试运行期间呈现出来的问题,县城管部门即将出台具体管理细则,并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正面宣传教育、负面曝光、现场处罚等形式,来实现单车的齐抓共管。而更多的时候还需要靠市民自觉遵守单车使用规则,做到文明用车,来实现单车的最大化的共享。
素材来源:仁寿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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