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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这个网上的东东,再看下文,网友们怎么看?)
请收 ‖ 来自平昌县人民医院的致歉信2017-07-06 12:51
各位网友: 2017年3月,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到我院进行医疗器械抽检,在抽检中发现检验科有过期装机校准液存放在冰箱,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并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三)项的规定,没收过期装机校准液,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 处罚信息在《美丽巴中》微信平台发布以后,部分微信平台纷纷转发,引起大量网友分享、热议并产生恐慌情绪。为此,我院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此次被处罚的是一种装机校准液,是仪器安装时使用的,仪器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再投入使用,未用完的校准液就存放在冰箱等待处理,时间一长,操作人员大意未按时进行过期物品储存,导致出现违规存储现象。 二、此校准液仅作机器调试使用,并不用在患者检查项目上,不会给患者造成任何后果。 三、医院部分职能部门在管理上存在疏漏,医院已限期整改到位,对相关责任人已进行了严肃处理,并且在突击检查中近4个月没有再发现一支过期校准液。 给各位网友、各位朋友带来的困惑,我们深表遗憾,请接受我们最诚挚的歉意和说明,再次感谢大家对我院工作的支持、关注和谅解。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改进,不断努力提升医院管理能力。
平昌县人民医院 20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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