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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阆中乔兴元

[群众呼声] 请问阆中法院被查封的房屋可以由法官家人住吗?(阆中市人民法院已回复)[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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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4:34
阅完此文,内心犹然一震,至高无尚的祖国法庭,居然还深藏此类‘擎着执法大旗’的败类?无视国家法律,强占良民住宅。这已不是道德问题,而是无耻的‘娼妓’之丑。以极端的占有欲和‘虎狠,毒蝎’之举让威严的国法蒙羞。
呼吁凡阅到此文的有正义感的广大同胞团结起来,共同申讨这群玷污国家法律的贪官污吏。还国法的尊严与清白!还受害者一公平、公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19
人民的名义为民i说话成都网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5:51
法制国家能出如此荒唐之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8:44
在政法系统大力整顿队伍作风的今天,阆中法院的办案人员还这样无视党纪、法纪,可以想像过去的阆中法院把法律置予何处,他们眼里还有老百姓吗?他们视法律为儿戏,视百姓利益为无物,是可忍孰不可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21:33
中央在哪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22:12
法官办出荒唐案,应罪加一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22:39
司法腐败是腐败中的恶瘤,害群之马宜用重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2 08:26
阆中贪官太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2 09:39
阆中法院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不要把公权力当着自己的私权,有图有真相,发帖人不像在乱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2 10:21
这样的柱虫还能在司法部门工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2 11:01
一个政府2000年拆迁还房致今以有17年打了六年官司,双方约定的很清楚的协议而法官乱判设圈套,把协议中双方约定很清楚的还房内容法官硬生生的吃了82平方米门面和一套94.55住宅房及40多万元的拆迁补偿过度费,请问法官天理何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2 11:04
哎,就是这个样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2 11:40
这件事我多年就在举报,阆中法院根本不重视,2016年4月向四川阆中巡视组举报后转到阆中法院纪检,当时有阆中纪委,政法委的工作人员在埸,法院纪检组长高德林和一个女工作人员在場,他们的结论是,〈经调查核实,王玉文为其亲戚在阆中火药局购房属民事买卖关系〉我们问高德林组长那是查封了的房子,高说查封了的房子也可以买卖。当时上面人都在場高说的这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2 11:52
王玉文从事法官多年一直就是不干不净,在经济审判庭任职时经常把当事人哄骗到他请客,啤酒白酒红酒勾兑一齐喝,所有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2 12:46
老百娃打官习不易,法官利用自己的权力坑害老百姓,老百姓还指望谁,阆中法院太荒唐太荒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2 12:53
到北京去找中央新闻煤体曝光,让全国人民都知道阆中法院的孬事出名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2 13:08
王玉文,阆中桥楼人,复员退伍进的法院,岳父是老县委书记邓元兴!此人历来心眼坏,心怵不正系贪腐法官类,!多历数+次引诱惑当事人去他家请客,常常是用啤酒白酒红勾兑酌业平人后索收贿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2 14:03
阆中法院啊!阆中法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2 19:36
法官违法要重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2 22:12
法官违法要严惩,所造成的损失要陪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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