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今日热点

[四川手机报] 临沂再现“暴走团”,装备升级穿反光服、叉车护航,不守法何谈被宽容?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5 17:54
'火红色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5 18:15
行人不应走车道、1暴走团应付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5 19:18
不守法的行人应该受到重罚!不管是行人还是司机,不要因为出了事走路的就是弱势群体,这种说法本身就不科学,犯了法就应该接受处罚,没有同情之说,在中国这种做法本身就不科学,说句老实话在某种程度上司机才是弱势群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5 19:43
出租车司机大意了,在哪都可能出事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5 20:13
暴走团付主要责任,不能因为暴走人数多或者他们是老年人为健身而忽视国家交通法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5 21:26
找死的节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6 01:43
不守规矩!一群无知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6 07:42
机器人上市,等我失业了成了弱者,我走火车道,火车不给我改道,嘿嘿,我就对不起它了,让火车给我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6 11:09
法律是用来保护守法的人,惩处违法行为。谁违法就得承当违法成本,要建立法治社会,就不能以人命至上来强奸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6 11:19
以前的坏人变老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6 11:32
暴走团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6 11:38
我们不是一直都在说我们是法制社会吗?暴走的人首先违规主责在暴走团,这样下去是不是以后也可以在高速公路上暴走了,有规矩就得按规矩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6 11:39
这是用生命作死的节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6 16:26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6 16:37
车辆和行人应各行其道,不应因为你锻炼身体而侵占机动车道,也不应因为你受伤而被社会认同你是弱势群体,现在社会上普遍认同不遵规守矩的人群,出了事故就认同为弱势人群而驳夺了遵法守纪人群的权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6 16:41
这些暴走的人,多数人经过“文化大革命”洗礼,当年不是红卫兵,就是红小兵,天不怕地不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6 17:24
不作死就不会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6 17:49
现在的人是吃饱了撑的,把这些劲拿去种树,种地,清理河道,身体锻炼了,还有收获,还为子孙做了好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6 23:55
这那是啥暴走 这纯粹是把女司机往火坑里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7 01:30
无知的老人啊,付出了生命,没有组织者,老人是不会去机动车中间走的,应该追究组织者。其心可诛,就好像导游组织人去鲨鱼区游泳,是游客的责任还是鲨鱼呢?导游不可能不知道危险。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