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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临沂再现“暴走团”,装备升级穿反光服、叉车护航,不守法何谈被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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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57
暴走团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机动车驾驶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57
政府有责任暴走团队主要责任,司机只有一般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57
悲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57
只问你是人还是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57
撞死活该最好全撞死有人行道不走偏偏走快车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57
公路是公共道路,交管部门明确了机动车道,行人道,那么大家就应该严格执行,比如机动车行驶至十字路囗遇红灯亮,直行车就应该在标有直行标注道上停车等候,如停在其它道上等候将受到交警处罚扣二分罚款一佰,那么行人又该受到怎样处罚呢,请政府修改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共创美好家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57
这样的话,谁还敢开车,至少不能司机全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57
因为都有责任~各负一半责任好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57
这些人就没有一点安全意识,也应担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58
我们这里已经是见怪不怪了!走路的、骑电马的、骑自行车的随时都能在快车道上见到的。而且还有“逆行”在快车道上的呢!现在这个社会这些人才是大爷大妈!因为是中国人的法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58
如是司机的责任、那下次我去机场跑道上走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58
这开车的就是傻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59
万一是个货车呢?有路不走,走机动车道,这难道不是自己找事?还好是个小车,要是货车我想全部都要报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59
可机无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59
现在的人真连畜牲不如,以为她(他)们是生铁铸的,而且根本就不把法律法规当回事,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把行人优先悟透,希望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此次事件暴走团应该付主要责任,因为暴走团队根本就没有做到安全警示,示意后方机动车前方有暴走活动,更不应该没有安全员负责安全的情况下进入激机动车道进行活动,驾驶员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适当付民事责任,希望以后组织这类活动千万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59
这是快车道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59
我觉得暴走对也有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59
我们这里一个国企刚退休的大爷,早上天不见亮晨练,在快速道路的非机动车道被一个摩托车撞倒,摩托车跑了但是人抢救过来了不过成了植物人,半年了到现在都没找到肇事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0:59
应该暴走团的责任,应该倒赔出租车的钱,他们都不在乎自己的生命,为什么有出租司机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00
话说回来了。现在乐山的出租车司机确实有一部分开车太嚣张咯。乱超车这些。。。等等,但这件事双方都有责任,但出租车司机责任明显很大,人都撞死了。难道法律不与追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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