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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临沂再现“暴走团”,装备升级穿反光服、叉车护航,不守法何谈被宽容?
临沂再现“暴走团”,装备升级穿反光服、叉车护航,不守法何谈被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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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陕西西安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0
又不是人行道,我开车走我该走的道路,出事我付主要责任?交通法是提倡以人为本,但是现在提倡成啥样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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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巴中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0
我觉得驾驶员没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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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自贡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0
现在的路人认为道路是我的,我想怎么走就走么走,车反正要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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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河南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0
有规定的,行人闯红灯,司机要负10%责任,自己找死还要别人负责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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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巴中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0
驾驶员没有好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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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1
建议刑拘暴走团组织者,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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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德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1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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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绵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1
现在的法律有点偏向人性化,所以有些人就胆大了,什么红灯,机动车道,都不放眼里。不管怎么出的事都要给车主担一部份责任。以前是人让车,现在全是车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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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1
压死活该,占用快车道的都应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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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1
中国的法律应该保护拥有合法权益的人,而不是帮违法犯罪的人说道,暴走团受伤了,但是他们自己不遵守交通制度,法律法规,应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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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德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1
晨练暴走队责任大于司机!目无交通法规!负主责!他们还不如在机场跑道上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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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德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1
现在的法律总是偏向路人,不公正,所以暴走队才有那么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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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2
暴走团,组织者应该负主要责任,分析1组织者并未对路线进行详细了解,更重要的是组织人员在机动车道进行暴走严重侵犯路权,属于违法一,2组织者是否具备组织活动的权力,是否在快速车道保证能保证他人人身安全,值得我门们思量,3如果组织者在此次事件前安排在其他路线进行活动,伤人事件也不会发生,我个人觉得此次事件中组织者严重缺乏安全意识,无视法律的存在,应该严惩此类人,让法律得到更好的威严,让更多人知道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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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2
司机大意并不是有意,暴走队伍那样侵占道路是不应该的,自己不爱护自己的生命,那样在道路上行走就是危害交通啊!组织者在干嘛,法律没有规定行人在马上中央走吧,高速路上去走呗!我觉得行人占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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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2
暴走团因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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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巴中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2
法律应该公平,要不,还要司法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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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南充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2
在公路上快车道行走人该负主要责仼,车路是用在过车的,行走该走人行道,没人行道也不该走行车道,行人也只能无车时靠边急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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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广元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2
坏人都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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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北京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2
人有人行道,我说暴走团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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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12
个人觉到得交警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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