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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临沂再现“暴走团”,装备升级穿反光服、叉车护航,不守法何谈被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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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55
快车道允许人上路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55
车让行人。行人就应该让车。谁主。谁次要分清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56
只要专家咋不出来反对刑拘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56
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56
在车道上行走不但害了自己还连累了开车的司机,要是不在车道上行走即使出了事故也不会是这样的严重后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56
司机没责任,暴走团全责任,快车道上装B 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56
应该坚持谁先违法谁担责的原则来处理这件事情,不然行人以后谁还遵守交通规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57
这路是给你早上一大帮人跑步的,还是给车开的,撞死,这种人死几个是几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57
跑步滚人行道去,他妈的找死需要人垫背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57
`根据视频,应该由行人负主要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57
他们走的到是行人到?还是机动车到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57
都有责任,至于轻重由法律说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57
暴走团应该主要责任,走到机动车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57
行人自认为是弱是就不顾交通规定应自负其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58
这样的话,我可以上高速遛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58
暴走团该负全责,锻炼身体无可厚非。但是不能以侵占其他人的权利为代价,国内就是太强调所谓的“以人为本、帮扶弱势群体”了。可曾看到骑电瓶车、自行车的跑到机动车道内还要玩“撒把”的、刷微信的;怎么就不想自己属于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人就一定是“强势人群”?我看其中绝大多数还是“打工者---弱势群体”。国内就是这些人的违法成本太低了。才让他们“有持无恐”,就应该向荷兰学习: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违法者承担(包括因此产生的机动车损坏维修费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58
快车道是车子行走的,人走的有专门的人行道,明知有危险,却不知改正,不能助长凭借人多想干啥就干啥的坏风气,组织者和死伤者应付主要责任,驾驶员负次要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58
快车道是车子行走的,人走的有专门的人行道,明知有危险,却不知改正,不能助长凭借人多想干啥就干啥的坏风气,组织者和死伤者应付主要责任,驾驶员负次要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58
暴走团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1:58
快车道是车子行走的,人走的有专门的人行道,明知有危险,却不知改正,不能助长凭借人多想干啥就干啥的坏风气,组织者和死伤者应付主要责任,驾驶员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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