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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临沂再现“暴走团”,装备升级穿反光服、叉车护航,不守法何谈被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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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41
暴走团在机动车道行走,我就想说一句,这道路交通法到底还有法律效果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41
司机责任百分之三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41
、依照法律办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41
先违法者还是弱者,你这不是怂恿大家去违法吗?我看这些人才是离文明更远了,车路,开车者已经没有车路权了,黑白颠倒了,我们国家法律的漏洞,就是永远保护弱者!?没自正义感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42
我觉得交通应该是大家遵守,从图片来看一群人走在机动车道上本来就是一种隐患,必须严厉打击这种违规行人,这种隐患如果给出处罚或者在责任上对行人划分责任对团队队长处罚款并负主要责任,参与者追究连带责任。让其引以为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42
为什么要在公路上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42
人行道上为什么不走非得走到机动车道上?如果偏袒暴走团,那就意味着失去了司法的公平性。那我们国家还有谁愿意开车?修那么多条路干嘛?把机动车道直接改成行人机动车道得了,以行人为主,机动车就跟着行人后面就好。正是因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有问题,所以好多人都钻法律的空子。行人横穿马路,非机动车骑入机动车道,电瓶车和摩托车在机动车道穿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42
我国在90年代前期、车少,那时要求人让车。出了事故还要分清楚是谁的责任。现在人们生活水平改善,车多了,又要求车让人,更糟糕的是不管是人撞车还是车撞人都是车的错。因为都要承担事故后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42
我觉得法律维护的是社会公平,而不是无条件偏袒弱者,应该谁违法谁担责,不然谁还守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42
旁边不是还有一条可以跑步的路么,,为啥就偏偏走这一条路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42
让司机负责不合理,现在太多的人毫不忌惮的乱穿马路,不遵守规则,让司机防不胜防,一出事就推到司机头上,并且是在快速通道,才会出现这些现象,光靠单方面是不解决问题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42
我认为女司有责,但暴走队在快车道上行走应负主要责任,否则就不分车行道和人行道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43
我觉得法律维护的是社会公平,而不是无条件偏袒弱者,应该谁违法谁担责,不然谁还守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43
法不应偏袒谁,首先暴走团走的是快车道,对自己的安全尽责任,应该付相应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43
一句话中国人素质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43
一句话中国人素质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43
人要找死能怪谁啊,活该,别以为她死了,我就会同情她,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43
行人决定不能再机动车道行走。所以行人是不对的。就看你怎么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43
这些人些走到了机动车道上去了,看图片还是在路中间走,咋不去火车道上或飞机跑道去走嘛,真的不可思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2:43
暴走团应付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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