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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临沂再现“暴走团”,装备升级穿反光服、叉车护航,不守法何谈被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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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4:26
暴走团伙违反交法侵犯机动车路权在先,组织者应负主要责任(60%),出租车司机负次要责任(20%),受害者及参与暴走者负次要责任20%。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4:27
暴走队应走高速公路大货车会一次解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4:27
暴走团应负主要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4:27
我怎么看?我在手机上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4:28
晨练的也的确太占道路了,机动车师机看不过去了,才这样充过去的,总体来说,师机大错,交警中错,晨练小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4:28
在车道上晨练,没事找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4:28
这些人就是在作死,仗着人多就敢侵占公路。那他们以后还敢去挑战高铁了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4:28
我觉得吧,现在开车的就像孙子一样,行人闯红灯没有人管,也没有主任,骑电瓶车的,骑摩托车的,开三轮车的,简直当红灯是个摆设,随便闯,他们闯红灯出了事还是找开车的,什么鬼屁法律,法律面前不是说人人平等吗?我看倒霉的始终是开车的,有理也变没有理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4:29
我觉得政府部门监管不力要负责任,这个事之前青岛暴走团占道晨练影响出行事报道过的,为什么没引起重视?暴走团违法占道侵占路权,也要负责任,你们占用快车道晨练你们不出事谁出事?最后一个才是司机的责任,眼神不好,注意力不集中,撞上去了,算你倒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4:30
走路的,骑车的,只要没有遵守交通法规,必须要负责任的……那是公路,是汽车跑的,不是你人跑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4:31
占用机动车道,有道理得很吗?有点法律意识没?各行其道,难道大爷大妈们不懂?南山_今是,你文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4:32
暴一走团自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4:33
虽然暴走团也附有责任,但是很多开车的总是车不让人,很多认为现在买了第三者保险,开车也是乱串,更爱超车,特别是年轻一点的总想显摆自己车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4:34
司机没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4:34
太吓人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4:34
什么叫快车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4:35
应当由暴走团承担主要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4:35
这些违章的暴走,本来就是拿生命在开玩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4:36
如果司机负全责的话,那还修人行道干嘛,公园那么多哪里不能晨练呢?明知道危险为什么还要去呢?照这样说每年夏天那些河边明明设有禁止下河游泳的牌子,还有那么多人被淹死那你去找谁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1 14:36
道路交通法,不能只针对驾驶车辆的人,每个人都有责任,国家应该将交通法规进入教科书,每个人从小受到交通法规教育学习,学生考试交通法规90分及格,把交通法规作为一门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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