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开展的“治乱缓堵”行动中,最引市民关注的,就是针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查处。那么,究竟怎样的行为属于不礼让斑马线?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法科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交警支队宣法科负责人介绍,机动车允许通行而行人禁止通行的,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应减速通过。机动车、行人均允许通行的,应当停车让行。对于如何认定“未停车让行”,宣法科负责人介绍,在未划分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应当双向停车让行;同方向有两条机动车道的,两条车道内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同方向有三条(含)以上机动车道的,行人所对应车道和前方相邻车道内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行人通过所对应的车道后,机动车可以从行人后方通行。
据悉,目前交管部门正进入“礼让斑马线”行动的教育缓冲期,8月1日起,在斑马线不主动避让行人的机动车,将被处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在对不礼让斑马线行为进行处罚时,交警将采取现场处罚和监控拍摄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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