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纪委召开了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座谈会议强调,县、乡两级党委、纪委,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责任主体,务必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扛起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抓好整治,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根除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首先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和实践性。 其次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党组全面监督、纪检机关专责监督责任的落实。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精神落实,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着力解决在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不善为、不愿为、不作为、不敢为等问题。 最后要加大查处力度,突出抓早抓小,紧盯群众身边的小单位、小职务、小环节,严查小信访、小问题、小违规,整治微腐败,管住微权力。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或情况典型、反映集中的问题重点督办,对问题比较复杂、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实地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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