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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男童遭继母虐待致75%颅骨粉碎!律师:追究生父继母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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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8 11:45
这继母不是人,是畜生,该重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8 11:46
好可怜  他后妈太他妈的弱逼还有他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8 11:46
这种死变态,也应该把她的颅骨全部打骨折,这种人还配当妈吗?打死算了,孩子太可怜,对这种人千刀万剐也不解心头恨,孩子的爹也可以一并剐了。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8 11:47
法院也是他妈的吃干饭瞎整事,这下好了,幼小的孩子活着也是一辈子残疾。生父也是畜生不如。个人建议无期徒刑或死刑最好,当地干部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8 11:47
生父估计就传统的认为孩子是他的,所以非要从生母身边带走。没文化。继母,看着斯斯文文的,人面兽心。都该判刑。一个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一个构成虐待和故意伤害罪。下地狱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8 11:50
这种人没的说,直接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8 11:50
直接枪毙这样的人渣不配活在世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8 11:51
这样的人一家三口应该下地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8 11:51
这样的人一家三口应该下地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8 11:51
哎…看得我揪心的痛…痛…痛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8 11:51
这样没有人性的女人应该严惩凶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8 11:51
这样没有人性的女人应该严惩凶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8 11:51
这样没有人性的女人应该严惩凶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8 11:52
这种没人性的用绞刑最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8 11:53
一直纳闷!!!为什么我们国家法律要等事情发生了才叫事情?????我想,防范于未然才是我们国家公务人员真正该做的事,事情发生了还要你何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8 11:53
我觉得应该以牙还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8 11:54
天啦,不是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8 11:54
叫他先尝尝被虐的滋味在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8 11:54
直接打成一样   让他尝尝滋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7-18 11:55
畜牲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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