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门口两侧暑假可以停车不?
广大网友、有关职能部门:
有车的朋友一定注意到了,南部二小门口左右两边被交警队划了黄色网状区域,旁边立了一个蓝底白字的牌子,上面赫然写到:“接送学生摩托车停放处,交警提示:禁止其它车辆停放,违者取证处罚”。料想这样的初衷是为了方便家长接送孩子,交通顺畅,这个无可厚非,我们市民一定支持。但问题来了:
【事实回放】
1、7月某天我停车到该区域到周边办事,十几分钟后返回一罚单赫然在列!而就紧在我车后的另外一俩车却没有贴罚单!我立即按照罚单上的电话5522556打过去,一直处于占线状态,此后多次拨打,一直如此。
2、我反应到南部2436500,答复“如果对交警执法有异议,请亲自到交警一中队问询”。看来因为交警执法引起的投诉征询不是一次两次了,以至于接线员能一下念出中队电话及立即做出上述回应。
3、我又致电南部电台5588953,要求我第二天打过去。接通之后主持人让我等第二天的回复,又第二天我看了微信回复,交警一中队认为那儿不能停车!
【我的呼吁】
1、此区域及规定是针对学校上课学生在校期间而制定的。南部县城人口密度大,停车位一直十分紧张,二小地处老城中心区域,县城最繁华之处,这个矛盾更加突出,可谓“千金易得,一车位难求”。二小门口划线区域至少可以停放四辆小轿车,在寒暑假,学生放假期间,公共区域应该还之于民,应该对市民开放。
2、任何法律法规有它的严肃性,强制性,这个我理解。但像某处不能停车的规定应该在充分考虑民情民意的前提下,实地适时因事制宜,不能生搬硬套。人民警察的宗旨应该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简单粗暴只管贴罚单了事(虽然有人会说这是某某的什么重要来源之一,这个我此处不妄议)!而不是为人民添堵!
3、既然当时此规定是为了方便家长接送学生而制定,为什么在寒暑假期间就不能为了方便群众在牌子上面“取证处罚”后面添加备注——寒暑假期间除外!
如果认为我说的有理,请网友顶起来。
警示牌:注意上面内容
距离咫尺,区别巨大
希望得到答复,更希望我的建议能得到采纳!
一个热心的市民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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