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及时组织经办人员学习培训,全面掌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正确组织实施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宣传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残疾人。
二是规范操作程序。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操作,程序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均按镇(街)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三级审核审批制度,经二轮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纳入救助范围,并实行动态管理,将每月新增低保中的残疾人新增纳入救助范围,将死亡或取消低保的残疾人清除救助范围。上半年共新增280人,取消238人,真正做到了应救尽救下的动态管理。
三按时足额发放。对凡纳入救助范围的困难残疾人补助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享受对象的银行帐户,无挪用、截留现象。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我局将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纳入了镇(街道)年度考核内容,重点督查落实情况,目前未发现有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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