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泸州市积极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中,我们看到城市正朝着“干净、漂亮、有序、和谐、宜居”的目标迈进。然而,发展前进的路上,也难免存在一些不容乐观的方面,一些细微之处要值得我们关注,并付之行动,让整个城市的形象得到提升,处处彰显文明。 比如,“中国式”过马路的大有人在,随意丢弃果壳的人也有,公交车上不主动为老弱病残孕等人员让座的现象仍有发生……对此,期盼在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应做旁观者,因为我们本不应是旁观者,而应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实践者。 针对那些不文明的现象,全民参与,每个人都进来,真正让人们投入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自身开始不做旁观者。有现象,就得进行管理,进行多方面的工作。首先需要 积极有效的引导,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要让人们知道,创建文明城市,不仅仅是为了拿一块全国文明城市的牌匾,而是为建设一个功能完备、形象美好、生态优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美丽泸州”。要让“我参与、我奉献,我受益、我快乐”的创建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动员全体市民把“创建文明城、争做文明人”作为行动自觉。 于此同时,文明靠大家。不仅要自觉,还要对不文明行为敢于批评,敢于曝光,敢于制止,形成创建的正能量。在舆论、他人等多方面监督下,对于不文明行为敢亮“家丑”,以赢得舆论等多领域的支持,正确引导有正义感、有责任感的市民共同“纠错”,营造良好的文明氛围,这是我们作为文明实践者要主动为之的事情,以营造良好的文明氛围。 引导文明理性,培养核心价值观,让更多的人们认识到不文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激发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的责任意识,使文明成为一种意识、一种习惯、一种常态。为打造“美丽泸州”而贡献力量,为实现“泸州梦”而不谢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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