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6岁以下孩子单独留在家里本就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2.房东的房子不知是农村自建房还是开发商的商品房,若是开发商的房子,那又是怎么通过质检部门的竣工验收的呢?3.作为普通业主,有多少人知道这个住房阳台高度的标准呢?(反正我是不知道)房东不也是受害者吗?买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既然存在安全隐患,这事发生在租房户身上就让房东赔偿,若发生在房东家里小孩身上呢?因为阳台高度存在安全隐患,谁入住,房屋的隐患也是存在的。4,若是农村自建房,那房屋的建设标准,质检验收,又谁来把关?普通老百姓是不知道的,如果没有个专业部门来质检把关,那自建房的安全隐患何其多何其大?也不知道对于自建房这块儿有没有专门的质检程序?这案子该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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