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其行虽微,其害甚巨。与巨贪巨腐不同,“微腐败”往往发生于基层群众身边,蚕食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带给群众的痛感也更强烈,严重损害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微腐败”不微,惟以重拳整治之。整治“微腐败”,重查处、重制度、重舆论、重常态是关键。 “微腐败”之所以甚嚣尘上,与其由于“微”而未被及时查处不无关系,只有发现一例查处一例,让违法乱纪感受到切肤之痛,才能使腐败之手不敢伸出。“微腐败”游离于道德、纪律、法律之间的特性使违法乱纪者有了浑水摸鱼的空间,惟有建章立制,明确“微腐败”的界限,让掩耳盗铃、浑水摸鱼者不敢越雷池半步。整治“微腐败”关系着亿万百姓的切身利益,是一场持久的人民战争,在全社会掀起强大的整治”微腐败”社会舆论,擦亮群众的眼睛,壮大群众的胆子,让“微腐败”无所遁形。“微腐败”不会因为一场整治运动而永远消失,因此建立常态化的整治机制是关键。强化常态化监督,严肃执纪问责。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法律意识教育,让干部职工树立“不敢腐、不想腐”的意识,源头上阻绝“微腐败”。 重拳整治“[size=18.6667px]微腐败”,扩大反腐败成果,解决反腐败“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正所谓官廉民不懒,财富成倍翻;和谐社会建,国强民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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