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关于12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文件要求,内江市市中区食药监局史家食药监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迅速反应,对辖区化妆品店、美容店、超市等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将不合格产品通报到各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明确对通报不合格产品一律做下架处理并停止销售。同时,禁止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购进和销售已通告的不合格化妆品,严格做好化妆品的进购验收记录,并要求化妆品经营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 二是在经营者自查的基础上,采取重点抽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认真对照12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三是重点检查辖区化妆品经营单位在售化妆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和购进验收记录、是否存在超过使用期的化妆品等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共12人次,检查化妆品专营店共2家,兼营店10家,均未发现有《通告》中的不合格产品。对检查中发现不规范经营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一一进行耐心指导,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共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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