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既打“老虎”,又拍“苍蝇”,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过程,亲历反腐实践,直接感受身边的反腐成效。
基层党员干部生活、工作在群众之中,个别干部不能秉公办事,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在项目招投标、质量验收等环节借机敛财;一些干部衙门作风盛行、效率低下、办事拖拉,利用掌握的职权“吃、拿、卡、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一些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件频发,造成严重后果。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整个群体中不良作风的蔓延,必然危及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群众是党的根基,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泛滥那是非常危险的事。
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要加强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加大对的违法犯罪的惩罚力度。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制,一旦发生腐败,应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违法犯罪一定要严厉惩处,让其不敢犯罪。二是要标本兼治。“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蚊蝇”始终穿梭于人民群众之间,他们吃拿卡要、雁过拔毛、假公济私的丑恶言行暴露形成一道强大的反射弧线,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着重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就是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就是在治理源头,就是在肃本清源。三是建立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清除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干部履职的督查力度,有力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干部做到“不敢犯罪”、“不能犯罪”“不想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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