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乡镇是直接与人民群众交往的最基层政权。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比于“远在天边的大老虎”,人民群众对“近在眼前的小苍蝇”有更深切的咬牙之恨、切肤之痛,他们虽“吸血”不多,但其害如“虎”。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乡镇党委、纪委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始终保持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多措并举,以反腐败实际行动及成效取信于民。 在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形势下,一些基层干部依然自以为“天高皇帝远”,没人管得到自己,在基层依旧飞扬跋扈、为所欲为,吃拿卡要贪,五毒俱全,老百姓为避免“祸从口出”,往往敢怒而不敢言。严查基层“微腐败”,必须时刻保持“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党员干部只有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标准,才能真正把工作落细落实,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党员干部只有保持良好作风、真心实意为群众谋福利,才能获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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