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了党和国家机关的形象和降低了国家与政府的公信力;影响基层的廉政建设和民主建设,容易导致干群关系、党群关系的恶化;加重了基层人民群众的负担;严重的破坏了社会伦理道德。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亟待解决,坚决予以查处。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突出重点,加大查处力度,以重点带全局。要坚持问题导向,摸清底数、分类处置,结合实际,对症下药,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些方面群众意见大就下气力解决哪些方面问题。要坚决查处在扶贫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要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牌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要严肃处理在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面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准狠韧”劲头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保持零容忍态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采取务实具体的有力措施,动真碰硬、集中攻坚,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一抓到底、见到实效。行动是最有力的语言。只要我们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就一定能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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