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从6月26日开始,成都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专项整治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只要被逮到不礼让行人,均将面临罚款50元和扣3分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行。主动避让或礼让行人是驾驶员对行人的尊重,对生命的尊重的一种具体表现。据了解,长期以来被冠为“生命线”的斑马线往往成为事故发生的重灾区,在斑马线上发生的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未按照规定礼让行人导致的事故,占总事故量的90%。虽然该项规定已经实施近十日,网上也报道个别驾驶员因此受到了处罚,但我们仍看到在上班高峰期车辆斑马线抢行时有发生,甚至有对斑马线上行人闪灯警告的现象发生。“礼让行人”的自觉、自律还远远没有在社会大众心目中大范围形成,希望我们广大交通参与者增强文明意识,为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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