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腐败”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泸州市第二轮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一个月以来,共收集线索389条,立案164件,运用“第一形态”处理120人,党政纪处分67人,挽回经济损失133.19万元。这只是“微腐败”在其中一个领域的表象,由此可见,整治“微腐败”任重而道远。 笔者认为,整治“微腐败”,必须抓好事前、事中、事后,找准根源、探索对策、惩防并举,坚持标本兼治,狠抓落实,讲求实效。一要深化思想教育,着眼防范,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维护群众利益的自觉性。二要深入治理,从严查处,坚决刹住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要完善制度,创新体制,加大公开力度,推进阳光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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