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国家投入大量资金,以改变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农民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性资金补助,但在这些资金的发放过程中,存在个别经办人、村干部利用其手中权力,贪污、挪用、截留资金的现象。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破坏了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践踏了广大基层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因此,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对于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腐败案件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推动问题尽快解决。党委、政府职能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抓好所承担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基层党组织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第二、建立整治制度,强化制度落实。首先,要制定符合基层实际,在制度的执行、可操作、可执行的制度。要纠农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就要以制度为剑,向违纪违规行为勇敢亮剑,才能够以规章制度为依托,一视同仁,就事论事,令行禁止。只有强化制度落地,让各级干部对制度心存畏惧,才能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做到“有制度可依、有制度必依、执行制度必严”,让制度脱离局限于理论范畴的尴尬境地,真正在惩治违纪违规行为时发挥应有之效力。 第三、发挥好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作用力。整治农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关键还要发挥好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作用,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责任。特别是乡镇党委、纪委作为两个责任的主体,必须担负起责任。农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纪行为占大多数,在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的同时,加强日常执纪监督,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多咬耳朵、常扯袖子、勤打招呼机制化、常态化。要管住管好干部的“小毛病”,让纪律和规矩意识约束基层干部的行为,这是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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