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四川平昌县兰草镇人!我已经离婚半年!在外地打工于2017年7月20日去前夫家给儿子办学酒!23号下午3点我都走出来快到马路边\突然被前夫拿着1米多长直径10厘米粗的木棍子。从我身后打来!
他父母没有出来拉劝!我被打伤后他及没有带我医院治疗伤势!并把我手机!身份证收走!不让报警!并二十四小时把我当犯人看守!上厕所也寸步不离!我把我的遭迂上传到朋友图后!朋友们愤怒不平才为我报警!平昌县公安局兰草镇,派出所立即赶到现场了解实情!!派出所把我带去医院看伤!前夫和他父母及力拒绝带走,他父亲说派出所人你们走!我们家里事自己解决!如果不复婚!三天内把她,打死!
7月27日我在他们全家人的协迫下到平昌县民政局办了复婚!手续完后!他们才放了我!我才走出人间地狱!请问!为什么他们全家人哪么无情惨不忍睹!为什么法律不能保护我一个弱女子!现在全国都在创建和协社会!法制社会!权人自主!自由!可是法律在平昌大地却苍白无力!黑!真黑!平昌的天比煤更黑!谁能为我做主,审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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