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零容忍治理。一颗老鼠屎,能坏一锅粥。“微腐败”虽小却伤根基。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因此反腐败要防微杜渐,从惩治“微腐败”抓起,全覆盖、零容忍、常抓不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才能让人民群众有真切的获得感。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一方面以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各环节的把关、监督,让权力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让规范的制度在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心里扎根,形成规范用权、遵纪守法的自觉自律。
三是强化教育预防。对基层“微腐败”问题抓早抓小,将问题苗头泯灭于萌芽之时,突出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教育和拯救迷途干部。因此,要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范小问题酿成大事端。
四是全面监督预防。群众对“微权力”有着最为直观的感受,对基层干部作风正不正、实不实最有发言权。要畅通表达渠道、完善信访举报制度,让公权力不严不实问题能得到及时反映、处理,让广大群众切实参与到基层事务中来。充分用好群众无所不在的监督作用,形成密不透风的监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