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有效途径,也是事关全局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既要各部门合力联动,也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领域,对“歪风邪气”绝不容忍,对“雁过拔毛”式的“微腐败”绝不姑息。一是积极有效运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查办的典型案件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同时加大对案件的剖析;二是认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增强群众获得感;三是对各项惠民政策、五保低保、乡村财务等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定期督查的内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有针对性的开展系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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