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两家公司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骗的群众速报案)
2017-08-01 凉山之窗
兹有西昌天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凉山州天汇海洋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司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为推进案件侦查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中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体性的统一。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三点: 1、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是从造成的经济损失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来源:西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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