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明城市,做言行文明的合格市民
文明城市是全国文明城市的简称,也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符号,还是当前我国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城市最具价值的品牌。当前泸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面临“国考”,已经进入接受全面检验、全方位考核的阶段,作为泸州市民,我们必须言行文明,为泸州创文工作贡献绵薄之力,做一个言行合格的好市民。
创文工作,匹夫有责。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不只是政府的责任,更应该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守法纪、尚美德,说话办事、言行举止文明礼貌,人际关系友善和谐。在公共场所,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损坏花草树木、不吵架、不斗殴。在公交车亭、车站等做到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不插队、不拥挤,遵守交通秩序,维护交通畅通,避免人为造成的严重阻塞。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爱护公共设施,不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确保公共设施功能完好,正常使用。在公共场所,主动帮助残、弱等需要帮助的人。市民的素质就在这一件件小事中得到提高,城市的形象也在这一个个不经意的行为中得到维护。
“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言行文明自古就是君子标配,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标配。让我们每一个市民都用公共道德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有修养的人,做一个言行文明的合格市民,创造一个文明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