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整治分工突出“细”。聚焦“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查处私设‘小金库’、差旅费报销附件不齐、会议费报销附件不齐、公务接待费报销‘三单不齐’、公务公车运行维护费报销附件不齐、违反公务卡结算制度、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等内容,明确3名牵头领导、5个责任股室、21个配合股室,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为“微腐败”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二是立查立改突出“实”。 制发《关于开展“三公”经费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全面开展镇财政资金清理检查的通知》,列出县级部门检查要点6大项37小项、镇级10大项62小项检查内容,重点查找和查处落实“两个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以维护民生民利的实际成效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是问责追究突出“严”。组织各乡镇、县级部门限期全面自查,并建立自查整改台帐。下派检查组14个,全覆盖对重龙、水南等33个镇和县级各部门开展财政资金清理检查。对督导过程中顶风违纪的,按照财政法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自查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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