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感谢对西充县供电公司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川发改价格[2017]237号文的通知,为鼓励居民丰水期增加用电,减少水电弃水,自2017年6月1日起至10月31日对城乡居民“一户一表”阶梯电价下调,月用电量在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15元/千瓦时,月用电量高于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20元/千瓦时。 在报经省发改委同意后,四川省电力公司对居民丰水期优惠电费在全省统一实行“先用后返”的方式兑现。即智能表中电价保持不变,居民丰水期每月的优惠电费经收费系统自动计算后在当月电费发票中体现,应优惠的电费将在客户下月购电时自动返还到客户购电卡(电表)内。 我司已严格按照要求从2017年6月1日起执行了居民丰水期阶梯电价优惠政策,对我司前期宣传解释工作做得不足的地方向广大客户表示歉意,同时我们将再次通过电视公告,营业厅、ATM机前张贴公告等形式将丰水期电价优惠政策广而告之。 针对楼主反应的我们客服人员服务态度差的问题,首先向你表示歉意,我们将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严肃处理。对于楼主提出疑问,我司高度重视,还请楼主留下联系方式,或者直接拨打公司服务监督人员联系电话13990758977,或者直接到公司营业大厅垂询,我们可以与你一道就优惠电价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查询核实。 欢迎各位网友对我司工作进行监督,如有任何用电方面的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司24小时服务电话0817-4223753,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国网西充县供电公司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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