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离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已下发,将在现行标准上每月上调40—200元不等,共惠及全市13575名离职村(社区)干部。 此次离职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调整后的具体标准为:任职3至5年(含5年)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提高至不低于60元;任职5年以上至10年(含10年)的,由每人每月不低于4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元;任职10年以上至20年(含20年)的,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不低于140元;任职20年以上至30年(含30年)的,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不低于180元;任职30年以上的,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提高到不低于300元。 此外,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党组织书记、优秀共产党员的离职村(社区)干部,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0元补助,受多次表彰的不累加。提高后的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源自:广元日报 记者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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