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江市人民政府市长任晓春主持召开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江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110号)总体部署,结合内江林业行政执法实际,书面征求了7个市级部门和6个县(区)的意见,完成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专家评审等工作后形成,成为指导全市开展以森林公安为主体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建设幸福美丽内江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
该方案从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等三个部分进行了制度设计和安排部署:总体目标明确了全市林业部门要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主要任务确定了执法主体、执法范围、时间节点、监管与救济、执法能力、经费保障和鉴定责任;工作要求明确了改革机构、配合协调、严肃纪律等关键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