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我们通过朋友介绍加入某旅行社的南洋假期赴马来西亚关丹旅游!(最美关丹5晚6日豪华游)第一天到达机场后入住机场附近酒店!心想我们的快乐旅游就此开始了!但第二天让我们及其气愤!第二天11点多钟才来接我们听说有4小时车程到关丹,我们就出发了!(领队是旅行社的杨丹)
到了车行将近2小时我们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导游说在这里用午餐完了再走!但午餐后导游便游说大家参加一个叫什么红树林探险和萤火虫的自费项目!当时有有部分团友参加了!所以导游就叫我们没参加的在车上等!在这之前导游没有告知我们今天的安排和行程计划!这一等等到晚上8点她们终于出来了!但导游告知我们出来饭先前参加自费的还要去参加晚上的萤火虫自费项目这一等就把我们丢在车上到晚上10.30分!在这之前导游不停的给我们说马来西亚怎么怎么的不安全!其实她们的想法就是让我们乖乖的听她们宰割,到后来我们终于在半夜到了入住的酒店!(而且当时参加的时候旅行社给我们承诺的是一个比较休闲的行程)我们一下就有悲绑架的感觉!在后来更是气愤,她们有利益的自费项目时间放的是无比宽松!我们的正常行程时间多则15分钟、少则10分钟!简直无语!但有考虑我们在异国他乡只有忍!后来我们通过微信向为我们办理旅游的人提出异议时!他竟然没有了当初的热情而说自费才是经典!在此我忠告哪些去旅游的朋友一定小心在行程上多研究和找信誉高的旅行社出行!像这样于客人利益不顾的旅行社兼职时旅游界的刺!希望有关部门严查!旅游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 2013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实行。本线路产品,严格遵守旅游法规定,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旅游法及其释义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自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不得指定购物场所,不得安排自费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他人者除外。经双方协议安排购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 2013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实行。本线路产品,严格遵守旅游法规定,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旅游法及其释义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自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不得指定购物场所,不得安排自费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他人者除外。按这个该旅行社也严重违规!希望从我之后没有其他客人被如此欺骗!后符部分照片及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