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 关于《巴州区法院与区公安局违法办案》一帖核查情况的通报 广大网友: 网友“郑悄悄”于2017年8月14日18时59分在麻辣社区—巴中论坛发表《巴州区法院与区公安局违法办案》帖文,经我局核查,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2016年4月18日,巴州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郑永碧向原告方某某、钟某夫妇偿还借款19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郑永碧拒不执行判决。为此,巴州区人民法院对郑永碧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由于郑永碧长时间不履行还款义务,又避而不见法院工作人员,2016年11月28日,巴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向我局出具协助查控通知书,要求协助查找被执行人郑永碧的下落。我局随即对郑永碧的下落进行查寻。2017年5月17日,我局治安大队民警陈燕与同事一同前往郑永碧家查证,经民警出示警官证、说明来意、征得郑永碧女儿(长女王某25岁,次女王某某22岁)同意后,进屋查看确定郑永碧不在家,遂让郑永碧女儿转告其母亲主动到巴州区人民法院配合执行判决。 因郑永碧长时间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法院认为,郑永碧已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该罪名依法由公安机关办理。因此,2017年6月29日,巴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将郑永碧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至我局。我局审查后立案侦查。2017年7月27日,我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电话通知郑永碧到案接受调查。郑永碧到案后,巴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依法对郑永碧执行司法拘留。 2017年8 月11日郑永碧司法拘留期届满,我局刑侦大队民警到巴中市拘留所依法告知郑永碧,需继续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郑永碧在丈夫、弟弟的陪同下,随民警到我局接受讯问。讯问结束后,民警责令郑永碧随传随到,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后郑永碧与其丈夫、弟弟一同离开。我局未对郑永碧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综上所述,网友帖文反映“公安局违法办案”的情况不实。我局民警协查郑永碧下落和侦办郑永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的执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公安机关希望网友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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