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本身偏向性就比较明显。我有几个疑问: 1、如果仅仅是“把钥匙交给中介为了方便看房”,没有明确给中介说明到多少价位愿意出售的话,中介会不会直接就把房屋给卖了? 2、存不存在一种可能:先谈好了价格,后面中介在不知会或者简单知会后(没有具体的授权书),就作出销售行为。后面房屋所有人后悔,以“没有授权委托书”为由拒绝履行口头协议。 3、既然对方已经“愿意以他提出的价格成交”,我不知道"需要将另外一处房产卖出后才能付全款"这一购房款的来源构不构成“可以不履行口头协议”的条件。无论怎么样,该房主缺乏诚信是毫无疑问的。至于“可能的麻烦”到底是什么麻烦? 4、既然房主怕“可能的麻烦”,为何不怕麻烦,“分析了半天,制订出一个流程,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地找,总有能解决问题的地方。咱们列出了要找的部门的次序:行业协会、房地产管理机构、派出所、居委会、街道办、法院……同时向能源部门提出要求,要求暂停水电气”。既然怕麻烦,何不干脆直接履行口头协议,麻烦不就自然解除了嘛! 所以,我觉得,更大的可能是,在对方出价达到自己要求后,又觉得自己亏了或者有人出价更高,以“没有提供授权书”为由,拒绝履行自己的口头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