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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嚣张的中介、蛮横的买家、不作为乱作为的管理部门:一件稀奇古怪的二手房交易维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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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1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触犯刑法。
既然触犯刑法,的确该公安机关立案呀。
有点搞不懂警察和稀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1 14:33
房主没收一分钱,没签任何协议,这种算经济纠纷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1 14:43
两老人家是不是中介的媒子,合伙骗房,倒手卖高价,非法谋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1 15:09
可能是中介媒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1 15:15
中介市场太乱了,从业者良莠不齐,尽惹出事来,借机整顿一下才对。
发表于 2017-8-21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向法院起诉中介,霸占房屋的所谓买方侵权。。。。。。。
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给付费用。。。。。
直接向法院提出财产诉讼保全,查封中介法人的私有动产或不动产。。。。。。
直接向供电供水,供气部门注销水表,电表,燃气表。。。。。。谁开通,起诉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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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1 16:01
中介硬歪得恼火,要钱不要命的赶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1 16:10
强行霸占民宅,无理由撵出去,负刑事责任连带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1 16:45
违法犯罪分子比良民还嚣张

发表于 2017-8-21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屋中介违规操作,虚假广告,过期广告充实门面,相关部门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做法,让百姓的维权之路充满艰辛与苦涩。
本来一件不合理不合法的事情,却让中介做的如此轻车熟路,波澜不惊,这中间是利益的驱动,是部门的懒政,是权利的任性。
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调查此事,确实履行职责,给广大群众一个满意答复。

发表于 2017-8-21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派出所

      通过几天与中介、买方的周旋,咱们了解到,对方两者都存在某种恶意,意欲强买强卖,而且实施了非法侵占的行为。这种事应当归派出所管吧……
      我们来到石油南路派出所,想要以此事中存在着违法行为为由,向警方报案。
      警方研究后认为,此事属于经济合同纠纷,不涉嫌违法犯罪,不愿立案,建议咱到法院解决。咱们当然不服气,希望他们向法制科勾通
一下,看是否符合条件。经过与法制科干警的交流,他们仍然认为此事是纠纷,不符合立案标准。所以,这个案,最终没立成。

问题出在这里。
非法侵占成立!
不立案,可找上级主管部门,直到督察,和市公安局法制科。

发表于 2017-8-21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找工商部门,责令中介公司停止非法经营!!!…………
可将该公司置于失信状态。

发表于 2017-8-21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后边出了刑事案件,派出所要担责的。

发表于 2017-8-21 17: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卖家可以向派出所报案说,根本不认识中介,根本不认识买房人!现在将以不可预测手段维护自己的私宅安全。

直接说是非法侵占!!!!

发表于 2017-8-21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介胆子太大了,在没有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居然敢直接签合同收钱交钥匙,简直就是藐视法律。
政府这么多部门,却没有一家能制止这违法事实,这也算是中国国情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1 18:02
中介安排的,一伙的。知道相关部门不作为。怀疑是不是不止这一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1 18:18
中介如此嚣张,老家伙如此蛮横,可能用这老老套路,伙同媒子压低房价,坑了很多百姓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1 18:26
理论上说,买家值得怀疑,连房产证房主都没见过,就急急忙忙搬进去。年龄大肯定要告诉子女嘛。一点太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21 18:27
用土话说就是估吃霸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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