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三期(西门)栋一楼有住户将自家住宅改为了商业超市,住宅用地改为商业用地请问有关部门觉得合法吗?超市门前所开辟的道路占用的是公共绿地、公共区域,是否应该征求所住住户的同意后才用呢?并且在各种证件如工商、税务、食品安全上的证件些是否完备,请有关部门彻查,是否符合《乐山市中心城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环境保护,消防安全、治安管理、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且该超市基本上是24小时营业,最早24点结业,购物者鱼龙混杂,闲杂人等进入住户所住楼层严重构成影响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与物业多次协商无果。请有关部门能好好的治理治理,改善居民小区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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