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静贵州微信公号8月21日消息,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根据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此外,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须按一事一购买、一事一审批的原则,由承办单位报分管该单位或该项工作的负责同志审批,同时报同级纪委备案。
中国的酒桌文化源远流长,而公务员的酒文化更是内涵太多,带来的负能量更是太多:从“公”的方面来说,“酒精战场”往往也是“腐败藏窝”,在一些地方,酒场谈事、“酒桌办公”现象俨然成为了“潜规则”,酒桌上的恍惚迷离加上酒精的麻痹作用,更容易使人思想“犯醉”,推杯换盏间不自觉地突破了党纪国法的“红线”。同时,喝酒必须花钱,使得奢靡浪费之风愈演愈烈,导致公款消费成为了久治不愈的“四风”顽疾;而从“私”的方面来说,大家都清楚喝酒伤身,但不少干部平时忙于接待应酬,为了工作而喝酒,却是不得已而为之,弄得很多干部苦不堪言,组织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但近年来在酒桌上“殉职”的干部并不少,他们没有倒在为人民服务的第一线,却倒在了“酒精战场”上,不得不让人反思。
“禁酒令”的出台,既防止“酒桌上的腐败”,又避免“舌尖上的浪费”,还能保护干部身体健康,是以刚性约束倒逼公务应酬回归正常状态,继而引领社会文明。大家健康工作,按时回家,何乐而不为?
然而,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得不到有效执行,再好的制度也是摆设。希望“禁酒令”不被停在纸上、挂在墙上,而是要使“禁酒令”真正成为公务应酬的“醒酒药”,让更多干部远离酒精麻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