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打赢脱贫攻坚战 近日,省纪委集中通报7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1.阆中市峰占乡红瓦店村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 2.高县可久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李兆先履职不力、违规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3.苍溪县月山乡月山村六组原组长袁汉聪优亲厚友问题4.隆昌县金鹅街道永星村村干部向危旧房改造补助对象索要财物问题5.马边县苏坝乡越胜村十五组原组长耍惹曲哈侵吞低保补助金问题6.邻水县风垭乡民政所原工作人员刘凤伟侵占民政补助资金问题7.南江县正直镇宝石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泉文违规套取扶贫项目补助资金问题,这几起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说明了省纪委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国家扶贫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国家扶贫资金一分一毫用到实处。笔者认为要治理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必须作到以下措施: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夯实主体责任。一方面党委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负起领导责任,把扶贫攻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精准扶贫”。另一方面,纪委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加大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高高举起惩腐除恶利剑,严格监督,严肃执纪,用纪律这台“显微镜”瞄准扶贫领域每个角落,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二要强化廉政教育,不断筑牢思想防线。廉政警示教育是预防腐败产生的基础性工程,就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要坚持党规党纪教育在前,对党员、干部进行广泛深入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把纪律这条底线彻底变成高压线,发挥震慑警示作用,营造“不敢腐”的态势。引导他们不断增强脱贫攻坚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树立群众工作意识,把困难群众装在心里,把困难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好。教育他们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服务于民的观念,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灵魂工程”。 三要强化惩治意识,不断增强震慑作用。对群众反映的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要高度关注,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从重从严从快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关键少数”案件要做到“零容忍”、“零留存”。要发挥案件警示震慑作用,对查处的案件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让群众知晓,干部知羞,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不敢腐”的舆论氛围,依纪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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