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出台《广元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 加快设施建设 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日前,我市出台《广元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加快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健全“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区)集中处置”和“边远乡镇连片集中处置”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确保清扫范围全覆盖、收运范围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关注一 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方案》提出,要加快各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 生活垃圾加快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设施建设,适时推进二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垃圾填埋场建设和升级,2018年完成朝天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和苍溪县20个乡镇垃圾处理场升级改造项目;2019年完成青川县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建筑垃圾——市城区在2019年内新建1—2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引进一定规模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企业2家;县(区)城区在2019年内要建设服务半径不少20公里的规范化建筑垃圾处理(消纳)场1处。 工业固体废弃物——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开发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打造完整的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链。 医疗废弃物——进一步规范市、县(区)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暂存站;乡镇要建立区域性医疗废弃物回收暂存站,覆盖辖区内个体诊所、各村卫生站。 餐厨垃圾——加快启动市城区、苍溪县、旺苍县、剑阁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其余县区要设立餐厨垃圾回收暂存站(点),力争2018年底建成运行。 农村面源污染——推进农村沼气池、三格化粪池等卫生厕所建设,进一步规范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大力推崇生态农业发展,提高秸秆堆肥、还田利用率。 关注二 推进城乡垃圾分类 《方案》明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尽快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分类系统。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覆盖范围。 2017年,市城区完成国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任务;2019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旺苍、苍溪县城启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到2019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力争达到35%。 关注三 加强实时监管设施建设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全市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全市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信息化监管系统,强化各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的监督管理,实现动态监测,确保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安全达标运营。 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监测,重点对主要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及转运设施渗滤液、填埋气体排放和渗漏情况的监测,以及填埋场监测井的管理和维护。加强医疗机构内医疗垃圾分类收集、贮存、运送和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医疗垃圾排放登记全过程监管。2018年全市所有运行中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在线监管设施全面建成,与省级数字化城管平台等联通,实现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信息共享。 源自:广元晚报 记者:袁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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