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是温江区南熏大道三段855号金强大学城小区业主张杰,同时我也是小区外“大学城便利店”经营者。我现实名反映金强大学城小区内多处住宅改成了超市等商业用户,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以及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 自2013年以来,我小区内多处住宅违规装修,将1楼住宅装修成超市,并大开门户,对外营业。如2栋2单元103、4栋1单元101等。 自小区出现多处违法经营的超市之后,从2013年5月开始,我开始向小区物业部门、政府相关单位陆续反映情况,希望能够严肃处理这一违法经营现象。首先,我找金强大学城物业部门反映情况,小区物业表示无法处理,并告知我需向温江区工商局反映情况。我和周围的邻居、小区外其他商铺经营者联合向工商局反映此情况,但工商局告知我们需向温江区城市规划科反映,再次,我们及时反映到了城市规划科,且又向柳城街道办反映该情况,但到最后都没有给出任何的解决措施。从2013年至2017年,小区内的超市越来越多,住宅改超市的行为也仿佛是“合法的”,没有受到任何的干涉或喊停。 作为小区业主,我及我的邻居纷纷感受到了小区里住宅改成超市之后的危害。首先,超市营业时间长,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作息;其次,超市开在小区内,小区流动人口增多,门禁系统如同虚设,安全系数降低,小区已发生多起入室盗窃、甚至杀人等危害性事件,防不胜防,更危险的是,我小区婴儿小孩多,且家长多带于小区公共区域玩耍,小区流动人口不稳定,导致小孩有可能会被抱走的危险(多数家长有这个顾虑),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此外,小区里的超市对小区整体设施、环境卫生也有极大的影响(垃圾、纸箱等);最后,小区内由于住宅房租低、水电费均为住宅标准,超市经营成本低,利润极高,众多经营者趋之若鹜,如不即使喊停,整个小区一层可能会变成“商业性质”,对居民、对小区、对城市环境建设都有不堪设想的后果。 作为一个合法的个体户经营者,从2010年开始,我便在我小区大门外合法经营着超市“大学城便利店”,遵纪守法,合法纳税。但是,小区内开设多家超市后,由于在距离上的便利性,小区非法超市对我的经营带来了毁灭性的影响。违法战胜了合法,邪恶战胜了正义,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作为一个合法纳税的个体户经营者,在一次次的申诉、反映得不到回应的情况下,我以为这是政府、这是物业默认的一种“合法经营”的行为。 我来自四川宜宾,经过多年的辛苦经营,全家人的共同努力,终于在温江买了房,做起了生意,家人的户口也纷纷迁入温江区,成为温江的居民。我深深的感谢党和政府的政策和支持,让我的家庭生活离小康的目标越来越近。我家有3个老人,2个小孩,没有保险,没有其他的收入,全家的收入开支都来自于这个不足60平米的小店。然而,从2013年开始,小区内多处住宅改超市,严重影响了我们合法经营的收入。小区外商铺房租日益上涨,成本增加,但小区内超市房租为居民住宅房租,且水电费均为居民用水电水平,他们成本低廉,利润高,越来越多的经营者开始寻觅小区内的住宅,试图也在这个大蛋糕上分一杯羹。为了生活、为了家人,在多次上访、反映无回应的情况下,在以为这是政府、这是物业默认的一种“合法经营”的行为的情况下,我也试图在小区内开设一家超市。 当我受到相关单位的阻止之后,我已停工不再进行。但据我了解,目前相关单位只干涉正在施工并准备新开的超市,对已成事实,并正在经营的“违法超市”不做干涉。试问,出于什么原因和理由,已经在经营的“违法超市”可以继续经营,不用受任何的处罚?试问,这些在小区居民住宅内经营的超市难道没有影响小区的正常秩序,没有影响居民的作息和健康吗?试问,这些钻法律空子的违规经营者难道不用该一视同仁受到法律法规的处置吗? 作为一个温江区的常住居民,作为一个合法的个体户经营者,我愿遵守政府和相关单位的一切法律法规。但是,我也恳请政府和相关单位,严肃处理目前小区内,违规违法改变住宅成超市的经营体,还金强大学城所有居民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 首先,必须强制关闭正在经营的违法超市,禁止小区内一切不经许可的经营活动,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其次,小区物业和保安应做好监管工作,严禁货运车等运输载体将商品运入小区进行非法销售。 温江区的城镇建设工作离不开每一个小区的有序的环境建设,作为小区的业主,我愿配合政府和相关单位的环境建设工作,同时,也会使用好我作为一个公民,一个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严格监督并实时反映小区内一切违法的经营行为,还我小区一个正常的舒适的生活环境! 金强大学城业主:张杰
2017年8月3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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