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代国去文化镇政府咨询土地增减挂钩拆迁
2017年8月25日7点,刘艳梅来到胡代国公民代理处。刘艳梅说,我是陈华的妻子。是成都亲戚X官员介绍,来找胡老师维权。我亲戚在这个本子上写了几点意见,供胡老师参考。我的亲戚说:你先请胡老师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问题写一份申诉书,交安岳国土资源局解决,如果还解决不了,就请胡老师代理诉讼。拆迁安置还房,被拆迁户是不补钱的,哪里还叫你们补了108000元呢?太不像话。
8月28日9点,胡代国与刘艳梅去到房屋征收局申请复印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几经刁难,工作人员终于同意复印。但是,工作人员没有找到陈华的房屋拆迁协议。该生产队其他人的房屋拆迁协议多数都在档案室。
当天下午3点,胡代国和刘艳梅去到文化镇政府国土所办公室。胡代国客气地说:老师,我们来咨询一个问题:桂林村5组陈华的房屋被拆迁了,没有得到拆迁协议,在哪里能复印到陈华的房屋拆迁协议?
一位工作人员问:你有律师证吗?请律师来复印。
“ 陈华妻子本人来复印,也要律师证吗”? 胡代国说:“我刚才说了,我是咨询,你们愿意回答就回答,不愿意回答,我们就不找你们了。”一番理论后,工作人员说,找隔壁办公室的人。
隔壁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胡代国,并拨通了村支书的手机。
胡代国通过支书的手机对话,进一步了解到陈华的房子拆了,为什么没有签协议?是陈华自愿拆的,还是强制拆的?是修高速公路拆迁还是国土局搞土地增减挂钩拆迁?补偿是如何计算的?为什么叫陈华补了108000元?什么时候可以还房?还多少面积的房屋等等问题。最后搞清了以下问题:
一是陈华的房屋是因为国土局搞土地增减挂钩拆迁,不是政府征收,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就拆了;
二是因为拆迁时,陈华没有结婚,陈华户头上有哥哥的女儿名字,刘艳梅是2014年才与陈华结婚;
三是根据安岳政策,还陈华户60平方米住房,如果多要30平方米,每个平方米补200元;
四是刘艳梅拿出与陈华的结婚证后,工作人员就在电脑上将刘艳梅的名字写到陈华户一起,删除了其哥哥女儿的名字;
五是陈华已经补了108000元的事,今后交房时算账,多退少补;
六是关于过渡费的问题,每人每月100元,每年1200元,按3人户计算,陈华户每年可领3600元,还有其他补偿费;
七是,根据胡代国的请求,工作人员将陈华户的拆迁补偿及增减挂钩的文件资料打印给了胡代国。
胡代国对工作人员说:谢谢!刘艳梅多次电话找你们表达诉求,经过今天咨询,解释,问题基本清楚了。我胡代国不是来给你们领导添麻烦,我是来协助政府领导解决刘艳梅提出的诉求。工作人员也表示谢谢胡代国正确给当事人解释。
回安岳时,胡代国与刘艳梅协商,解除了委托代理合同。刘艳梅向县信访局的申诉继续。
几点疑问:
1、全社几十户,有多少户是增减挂钩安置,其余多数是国家征收拆迁补偿?
2、胡代国去到安置房处发现,已经停工修建安置房,哪年那月再开工修建安置房不得而知。工作人员说:看来增减挂钩政策失败了,政府没有钱,过渡费都欠账,成了遗留问题。
3、胡代国建议补签房屋拆迁协议,不签协议,如果领导换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