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内江市出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按规定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发放标准按照一般职业(工种)1000元/1500元/2000元和紧缺急需职业(工种)1100元/1800元/2500元执行。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参保职工:一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职工的;二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三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由企业或个人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申报时,应提供在职职工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开设的银行账户、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或《技能提升补贴企业汇总申请表》等资料。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电工、育婴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等符合内江市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相应提高为1100元/1800元/2500元。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补贴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是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内江市各县(市、区)将严格规范经办流程,本着方便快捷办理、减少中间环节、确保资金安全的原则,将受理、审核、发放、监督等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提高经办服务质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运用电子政务手段,探索实行技能提升补贴网络在线申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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