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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杂谈] [问政回音壁]驾照累计扣12分 可到违法行为发生地车管所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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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7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政回音壁]驾照累计扣12分 可到违法行为发生地车管所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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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新闻 发布时间:2017-09-07 10:03 来源:泸州新闻网        0 条评论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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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发展建议、民生诉求、情况反映……请登录泸州新闻网www.lzep.cn),点击“网络问政”,与相关部门直接“对话”。移动手机用户也可编辑问政留言内容,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泸州手机报10658678135。

市民:我的驾照累计扣分达到了12分,想问下如果在外地上班,暂不能回到泸州进行交通规则学习,会不会对我的驾照进行其他处理?学习交通规则有无时间限制?

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网友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和满分考试。

记者 段婉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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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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