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教育这条臭水沟
入秋以来,连日的阴雨,洗祛了丝丝燥热,空气甚至带着甜腻。然而,很多家长却是一脸愁容、愁上心头。
秋学期开始,本是孩子充实的开始,家长何来愁事?原因是,学校里的老师们又开始竞相“补课”了。补课不是好事吗?家长为何并不买账?究其原因,是因为在通江,在职教师补课,早已成为了一条“臭水沟”!与其说是补课,不如说是这些“园丁”的敛财之道!
一学期人均收个千儿八百,上大班课,孩子留下来无非就是做做作业,做没做对、问不问、懂没懂,全靠孩子自己;甚至本该是课堂上讲解的内容,故意留一点拿到补习再讲;更有甚者,打着电话给家长说:你在我这里补课,平时课堂自然对孩子要照顾的多了!语气之直白,无耻之下流,妄为人师!亏你还知道你的学生还只是个“孩子”?!孩子和家长受到这样的威胁也就算了,常常一个甚至几个学期下来,大多数孩子的成绩并没有一点提高!老师们,什么情况,家长都是门清,你们心里就没点B number?!
绝大多数家长敢怒不敢言!造就这种操作,这种风气,不知何时在通江教育界成了一种理所当然!通中、三中、一完小、二完小、三完小、五完小……哪里有学校,哪里就有这种“理所当然”,哪里就散发着恶臭!诸如通中初二(4)班熊娟“老师”、一完小三(1)班史朝英“老师”、一完小六(1)班向小青“老师”……哪里有学校,哪里就有这样污染教育这潭净水的老鼠屎!这些学校的校长不知道这些情况吗?知道吧,只是装作不知道罢了。这是默许!!!这是纵容!!!这是同伙!!!
教育局的老爷们,你们在哪里喝茶?小民无处递状!!!
对于通江县教育这块薄壤,屁民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爱之越深、恨之越切!
附教育部文件部分内容,以供领导选阅:
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要求各地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对课堂内容课外补、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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