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前天,网上热议陕西榆林有一年轻孕妇因难产剧痛,迟迟不能解决,求助无门,愤而跳楼身亡的事,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不免唏嘘。
争论的焦点是谁之过,由家属拒绝剖腹产引起,还是医院处治不当造成,各持一端。
老颠眼拙,看不太清楚截图,对双方的叙述及围观者的意见,算是路过,不方便搭野白,只能避实就虚,按自己的思考乱哏几句。
笔者认为,作为医院(这里主要指公立医院),是不是应该本着救死扶伤的宗旨,有个主体责任担当,以患者生命安全为第一考量?对待急症,救人要紧,从专业角度立马决断并施行,切莫坐谈条件,贻误战机。
试想,假如有临产孕妇深夜独闯求助,身边没人又没钱,你怎么办?是不是应该先救下来再说,不然的话,用纳税人的钱设立医院何用?
现在入院就医比较麻烦,大手术要家属签字,内容是风险已告知,责任全由病员一方承担,等等。
诚然,手术有风险,提醒病家是对的。但全由不懂业务的外行来担责,很是奇怪,也有失公允。
不过,话又说回来,手术由人操作,人不是神,可能有失误,一出错就担责,哪个还敢当医生,这是个问题。
然而,世上一切行业,皆有职责,如若都我行我素,全无责任,岂不乱了套?
解决的办法是:建立并恪守公正有效的社会制约机制。
对医院而言,要有负责任可操作的约束制度,从而使业者忠于职守;同时,又要有符合实际的免责条款,让其解除顾虑,才会勇于担当。
可是,在当下,所谓担责,不必讳言,其实多半与钱有关,怎么办?
如果我们不满足于现有的等级式医保,先从低收入人群兜底,尽快做到全民医疗免费(很多国家都做得到,我们为何不能?) 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医患对立等诸多怪象。
这次的悲怆事件抑或可以幸免。
而且,见义勇为者踯躅不前的困窘,也会随之改观。
当然,物质条件的改善并非解决问题的全部,还需要相向而行的是,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守规矩,讲诚信,才不致于脱轨跑偏。
家属一方的实际表现未确定,不便多说。只是想,跳楼的她,本是婆母的儿媳,丈夫的老婆,正准备为府上添丁,寻常人家欢喜都来不及,为什么先前没有确保母子平安的预案,事到临头又不能果断解除至爱亲人的痛苦,使其极度悲伤失望,愤而选择一了百了的不归路,却是为何?
再说逝者本人,深表同情,若真有来世,祝愿能够到达彼岸,远离悲摧,牵着相依相伴的小孩,尽享太平……
但又不得不说,其人突遇磨难,痛不欲生,有些神经短路,才选择此不智行为,虽情有可原,却并非善例,实为下策。
这里还要敬告某些二货,有的太过娇矜,脑壳有包,遇到长辈不准看电视,打游戏,或早恋被拒,奢求无果,以及其它各种不遂心丢面子的屁事,竟用自残自尽相威胁,或弄假成真,这其实最不值,最愚蠢,只会给你的父母家人带来无限悲哀,自己空留遗恨……
懂生活的人有智慧,明理又坚强。
精彩总在风雨后,前路有许多坡坡坎坎,要不畏艰险,持之以恒,带着疲惫,登上巅峰,到那时,人间的致极美景,才能尽收眼底。
世上生物万千,作为人最幸运,生命只有一次,请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