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一个新论述、新举措,对于基层人民银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两个责任”落实是一个协调运作的有机整体,既不能只突出党委主体责任忽视纪委监督责任,也不能用纪委监督责任代替党委主体责任,要持续不断地加强宣传引导,特别是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亲历亲为,率先落实,为下级党委、纪委树立表率,促进“两个责任”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
要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监督,进一步完善下级党委向上级党委、纪委定期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机制,进一步完善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不断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当前最紧迫的是要把“两为主”真正以制度形式落实下来,提升党委自觉承担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保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独立性。继续抓好党务公开制度,推进党委党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要抓紧建立科学、合理、实用的“两个责任”考核评价体系,每年选取一些权利较集中、资金较为密集、信访反映较多、腐败案件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真正把考核检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当前加强党的建设一项重大任务,是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目标的重要保证,一定要紧紧抓住这个“牛鼻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把“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为“两个一百年”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